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本公司主要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奥智城有限公司与新奥新智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新 智数智未来智能城市有限公司 43%股权。同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奥新 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