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份发行 - 公司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6][30] - 首次公开发行H股前,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13,880,000股[27] - 2003年4月发行38,000,000股H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5.02%[27] 注册资本与股份变更 - 2003年12月股票面值由每股1元变更为每股0.1元[28] - 2004年7月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69,730,000元,总股份增加为1,697,300,000股[28] - 2005年11月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80,888,000元,总股份增加为1,808,880,000股[28] - 2007年5月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93,888,000元,总股份增加为1,938,880,000股[28] - 2008年3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注册资本增值426,553,500元,总股份增加为4,265,536,000股[28] - 2012年6月减资后注册资本减至408,988,000元,总股份数减少为4,089,880,000股[28][2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200,0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200,000元[31][3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3年内转让或注销[4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0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2]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11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1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三人[13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135] - 董事会决议除特定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同意即可[148]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十四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5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57]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3] - 董事会作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议时,须有独立董事签字生效,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183] -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84]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7] -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91] 公司秘书相关 - 公司设一名公司秘书,由董事会任免[197] - 公司秘书需具备董事认为的必备专业知识及经验,并符合《上市规则》要求的资格[197] - 公司秘书职责包括保证公司备有完整文件及记录等[198]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公司章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