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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3月)
300453三鑫医疗(300453)2025-03-26 19:3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1] - 不符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独立董事报告与委员会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7] - 审计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8] 工作记录与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2]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有关人员积极配合行使职权[23] 履职阻碍与信息披露 - 配合履职,记录阻碍及解决状况,无法消除可报告[25] - 履职涉及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报告[25] 费用与津贴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5] 其他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5] - 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7] - 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27] - 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