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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688161)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88161威高骨科(688161)2025-03-26 20:34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7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0,000.00万股的1.80%[3] - 首次授予6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8%,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3.06%[3] - 预留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授予权益总额的6.94%[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5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2,066人的2.66%[9] - 董事长陈敏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8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10] - 董事、总经理卢均强获授5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9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11] - 董事、副总经理孔建明获授4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5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11] - 核心骨干员工44人获授373.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1.8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11]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公告[14]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3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均为25%[1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比例为30%,第二个归属期比例为30%,第三个归属期比例为40%[16] 授予价格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9元/股[21]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2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43亿元[2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7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05亿元[2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8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78亿元[28]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9,693.23万元[45] - 2025 - 2029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3,308.22万元、3,416.86万元、1,851.29万元、906.22万元、210.63万元[45] 其他规定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股本总额的20.00%[7] - 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的1.00%[7]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激励计划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2] - 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对应的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80%、0%[29]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比例(Z)[30]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业务单元和个人三个层面,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3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3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1+n)[40]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P1×(1+n)÷(P1+P2×n)[40]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n[40] - 公司发生派息、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不做调整[41] - 公司发生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42]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4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法院诉讼[51]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5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不得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归属价格(特定原因除外)[5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54]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54] - 最近12个月内激励对象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55]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离职,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5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57]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归属[58]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58] -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59] - 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