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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001258立新能源(001258)2025-03-26 21:49

提案人 - 提案人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4][20] 提案类型 - 包括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14] 提案审核 - 实行归口管理,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分别审核[7] 提案提交 - 审批通过提案及材料应于董事会通知发出前至少4个工作日提交[10] - 需同时有书面和电子版本,申请部门负责内容一致性[16] 提案变更 - 董事会通知发出后原则上不接受增减变更,特殊情况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且提前4个工作日经董事长审核[11] - 提案人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4日内可要求增加、变更、取消提案内容[22] 提案责任 - 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提案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 提案流程 - 包括提案人发起提案、编制提案、合规审核等[22] 信息披露 - 提案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