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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比特(603444)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3444吉比特(603444)2025-03-27 17:00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3人, 分别为鲍卉芳、梁燕华、吴益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 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鲍卉芳、梁燕华、吴益兵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 确认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 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规定和要求,能够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