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职能部门,由董秘领导[6] 处置原则与流程 - 处置原则含快速反应等[7][8] - 信息先报董秘,再报董事长或应急小组[9] 处置措施与责任 - 处置措施包括事前监测等[10] - 相关人员对处置信息保密,违规追责[12] 追责情况 - 信息知情人擅自披露致损,公司依法追责[13] - 外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依法追责[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