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00575淮河能源(600575)2025-03-27 20:0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 维。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