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医药(601607)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
601607上海医药(601607)2025-03-27 20:3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1名独立董事召集人,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运作规则 - 至少每两年评估董事会表现[8] - 提前10日向董事会提新董事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2]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5]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