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是公司关连人士[7] 关联权益与附属公司 - 公司关连人士在雇员股份计划或职业退休保障计划的合计权益少于30%[8] - 基本关连人士相关受控公司或合营伙伴特定情况视同关联人[8]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在非全资附属公司特定表决权情况,该公司及旗下附属公司是关连附属公司[10]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11]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1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等情况由总经理批准[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披露程序[21] - 连串关连交易按规定合并计算处理,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22]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汇总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等原则[27]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结算,每季度清算,财务部需报董事会备案[2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相关会议和决议有规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33]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等有审计评估时间要求,日常经营相关可不审计或评估[3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文件[39]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规定履行义务[4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43] 香港规则相关 - 对于《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公司应按要求履行程序[45]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司需与关连方签订书面协议,有期限和限额等规定[45] 文件保管与办法解释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7]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董事会可修改本办法并报股东会批准[48]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执行[49][50]
三只松鼠(30078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