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3007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9][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个工作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长者为准)前通知[16] 提案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案[1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7]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46] 决议撤销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8] 规则相关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决议通过[52] - 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执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