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召集人,由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9]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自其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1]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1] 资料提供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3] 绩效评价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后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公司董事会[1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0][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时关联委员应当回避[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举手表决、通讯表决等方式[22] 档案保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的委员会秘书保存[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3]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26] - 工作细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执行[26]
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