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300783)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独立董事聘任条件 - 聘任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含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多在三家境内、六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董事[8] 提名与资格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候选人需符合相关规定[11] - 会计专业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12]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10]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8] 履职与职权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等[22] - 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等,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3] 履职要求 - 发表意见应含事项情况等内容[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30] - 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0] 津贴与支持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9] 报告与处罚 - 特定情形向证券交易所报告[42] - 违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4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5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5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生效[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