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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300783三只松鼠(300783)2025-03-27 21:30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行为,维护股东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董事、监事、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 - 除依法披露,公司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需遵守原则[5]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6] 披露方式与范围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媒体发布并置备供查阅[7]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原则上用直通披露[9] - 公司可按规定对特定信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按规定处理[10]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等定期报告[12]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14]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二十一天披露[15]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三个月内披露[16] - 股权变动月报表在每月结束后第五个营业日早市或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前30分钟披露[16] 披露时间变更与预告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等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24]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情况[29] 审计与违规处理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22]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季度报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25] -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5]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8][38]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9]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9] 制度与责任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34] - 公司应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35] - 公司应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3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8]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0] -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负责[44] 违规后果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办法,中国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48] - 董事、监事在定期报告审议和披露时态度不一致,中国证监会可给予警告并罚款,情节严重可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办法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4] - 违反办法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5] 其他 -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9] - 本办法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执行[5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