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联泓新科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4〕317 号 关于终止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202 抄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 年 12月 26 日印 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 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所提 交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撤回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终止对你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