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601155) - 新城控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冬华)
人员变动 - 2024年12月23日陈松蹊辞职,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变为2名[1] - 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议案;11月7日审议通过聘任董事会秘书议案[18] 会议召开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5] - 2024年11月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11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7] - 2024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5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8] 履职情况 - 陈冬华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与实出席次数相同[6][7][8] - 报告期内陈冬华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13]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5]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重大缺陷[1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正常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4] - 年度担保计划获审批,无关联方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形[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