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毛基业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