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60万元[8]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3日[8] - 持有2024年6月2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2636740X9的《营业执照》[8] - 截至2025年3月28日为深交所上市公司[9] 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12]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4人[14][15] - 拟授予不超过70.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8960.00万股的0.79%[18] - 副总经理暴楠、郑芳各获授2.2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3.1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18] - 52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66.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93.7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18] - 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0]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21]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2]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2]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6元/股[2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不低于10.10亿元[30]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不低于12.10亿元[30]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0.85≤结果≤1时,归属比例为100%[3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0.60≤结果<0.85时,归属比例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100%[3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0.60时,归属比例为0%[31] 会议与流程 -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4] -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35] - 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激励计划[36] - 需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6]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6]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0][1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1] - 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有合同,截至2025年3月28日,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38] - 公司制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4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4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等[43] - 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44] 资金与公告 - 激励对象参与计划资金为自筹合法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1] - 应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草案后及时公告相关必要文件[3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44]
怡和嘉业(30136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