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嘉业(301367)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2]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3]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流程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3] 其他情况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损股东利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