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 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 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 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