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688009)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负责股份公司及全部子企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 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已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 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沟通。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 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技能,能够胜任审计工 作,同时也能保持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