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邵瑞庆、陈国樑、吴大器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邵瑞庆、陈国樑、吴大器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了董事会。根据自查结果,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瑞庆、陈国樑、吴大器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的 任职情况及其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 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 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及其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