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自通过之日起施行[17]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8]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