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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88566吉贝尔(688566)2025-03-28 20:58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