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才国伟)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 职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本人对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 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 11 次,具体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