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3003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1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