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 2021年4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3] - 2021年6月26日,保荐机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A股402,216,500股[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3]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2,003,883元[3] - 原股份总数为13,832,003,883股,均为普通股[4] 章程与规则 - 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6]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6] - 股东查阅或复制相关信息、索取资料,应提供持股种类和数量书面文件,公司核实身份后按需提供[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0][21]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名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4] 交易审议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由董事会表决通过[4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3][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3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公告[37][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38]
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