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编号中汇会审[2025]2982号[2] - 审计对象为瑞丰新材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2] -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7] 责任界定 -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实施和评价内控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论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