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吴俊龙先生、李绍滋先生及离任独 立董事李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吴俊龙先生、李绍滋先生、李昊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