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4] - 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70405.7060万元,股份总数为70405.7060万股[4][6] 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后章程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发行的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H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属下的受托代管公司托管[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除外情形和多种方式,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8]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等[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并依规申报[15]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7][1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审议[18][19]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1][22][23]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A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50][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3][5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60][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2]
宇信科技(300674) -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