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投资 - 2021年8月浙江国新1500万元增资德海艾科,增资后持股15%,对应注册资本98.2248万元[2][3] - 截至目前,浙江国新持有德海艾科13.263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8.2248万元,德海艾科注册资本740.5836万元[3] - 2021年9月17日打款投资款本金1000万元,2021年11月3日打款500万元[13] 业绩情况 - 德海艾科实控人承诺2024年营收不低于6000万元,2024年营收仅145,824.95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3][4][9] - 2024年12月31日德海艾科资产总额50,663,193.69元,负债总额43,581,027.65元,净资产7,082,166.04元[9] - 2025年2月28日德海艾科资产总额48,911,995.13元,负债总额45,888,565.58元,净资产3,023,429.55元[9] 股权回购 - 浙江国新拟1500万元本金按年利率8%单利计算利息,回购13.2632%德海艾科股权[4][10][12] - 若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回购交易金额约1962万元[10][11] - 受让方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分三期支付回购款,分别支付本金的10%、40%、50% [12] 协议相关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 - 转让方需在受让方付清任何一期回购款后5日内配合办理对应股权工商变更手续[14] - 受让方付清第二期回购款后5日内,转让方应促成其委派或提名的董事辞去标的公司董事职务[14] - 受让方未按期付清回购款逾期30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承担100万元违约金[15] - 转让方未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等程序,经受让方催告30日内仍未纠正,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16] - 转让方违约经催告未纠正,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返还已支付股权回购款及按年利率8%计算的资金占用费[16] - 转让方违约经催告未纠正,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承担100万元违约金[17] 影响与风险 - 本次对德海艾科行使回购权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等,对当期财务无重大影响[18] - 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的可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西子洁能(002534) - 关于对杭州德海艾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回购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