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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关于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300350华鹏飞(300350)2025-03-31 18:0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博韩伟业将宏图创展38.31%股权转让给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15004.94万元,转让后持股9.50%[1] - 韩国超向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宏图创展12.69%股权[4]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7.64元/注册资本,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19977.93万元,向博韩伟业支付15004.94万元,向韩国超支付4972.99万元[4] - 股权转让后,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00%,认缴及实缴出资2613.75万元;韩国超持股20.77%,认缴及实缴出资1064.375万元;刘莉萍持股14.34%,认缴及实缴出资735.00万元;博韩伟业持股9.50%,认缴及实缴出资486.875万元;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4%,认缴及实缴出资125.00万元;沈阳宏业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5%,认缴及实缴出资100.00万元[7] 其他新策略 - 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在满足条件且收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5] - 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在收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8] - 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对价值超100.00万元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处置[11] - 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发生单笔超300.00万元的资本性支出[12] -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甲方提名3名人士,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丙方担任名誉董事长[13] - 当一方提名的董事辞任或被解除职务,由提名方继续提名继任人选[13] - 目标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甲方有权委任1名股东代表监事[15] - 目标公司单笔超3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为董事会“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为董事会“特别表决事项”[16] - 股份制改造前新增股权融资每股增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7.64元/注册资本[18] - 目标公司尚未偿还乙方二、丙方的借款自交割日起三年内还清,年利率不高于现执行利率[20] 协议相关 - 若甲方未履行第一期或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逾期超60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22] - 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工商登记及股权交割,逾期超60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22] - 若因乙方一或乙方二原因,导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未满足甲方支付首付款条款,责任方需按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2] - 若乙方、丙方未遵守相关约定,违约方应按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2] - 若协议中优先权利条款对目标公司上市申报造成不利影响,经要求各方应签署中止协议,特定情形下条款自动恢复执行[24] - 若未按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费用由发生方承担,因目标公司或乙方原因无法交割,目标公司承担甲方交易费用[25] - 执行协议条款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税金,目标公司和现有股东各自承担[25] - 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补充文件,与协议具同等效力[26] - 协议生效需各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27] - 本次交易需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完毕,存在不确定性[28] - 备查文件为《股权收购协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