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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2239奥特佳(002239)2025-03-31 22:4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执业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 及深圳 d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组织公司治理程序 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