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00236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核查了独立董事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周一兵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