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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01165锐捷网络(301165)2024-11-06 18:58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加勇先生、 刘忠东先生、陈宏涛先生、黄昌洪先生、郑炜彤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黄旭明、洪波、刘忠东 2024 年 11 月 6 日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阮加勇先生、刘忠东先生、陈宏涛先生、黄昌洪 先生、郑炜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2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