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业务与风险关注 - 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含治理、运营等多项内容[6] - 重点关注采购、销售等高风险领域[6][7]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设立三会并制定配套规则[8] - 董事会负责内控和风险管理职能[9] - 战略委员会制定并落实战略目标[10] - 运营部修订规定建立指标预警机制[11] 各部门制度优化 - 2024年围绕战略开展人力资源工作[12] - 新建或优化多项EHS管理制度流程[25] - 制定资金活动内控制度加强资金管理[16] - 采购部优化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环节[17] - 制定药品和原料药销售制度规范流程[19] - 建有严格生产质量管理体系[20] -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1] - 制定投资制度流程降低投资风险[23] - 制定银行融资管理规定控制筹资活动[24] - 研究院建立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体系[28] - 工程部优化工程管理制度流程[29]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潜在错报按利润、资产、营收划分缺陷等级[33]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缺陷等级[35]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37]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健全[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