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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鸣)
000422湖北宜化(000422)2025-04-02 19:3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鸣) 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现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 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付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任宜昌地区物资局职 员,现任湖北七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除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