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才学鹏、郭春林、周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等要求,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才学鹏、郭春林、周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