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00052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下 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 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