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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83083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30839万通液压(830839)2025-04-03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在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3]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1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6,851,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22%[4]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0.0315%[7]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0.0315%[10]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 -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4]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0.0315%[15] - 《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0.0315%[16] -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同意股数86,374,153股,占比99.9684%,弃权股数27,338股,占比0.0316%[17]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18]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3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3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3]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4]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 2027年)》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5]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比100%[47] - 《关于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比0.0315%[4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比99.9685%,弃权股数27,338股,占比0.0315%[52] 可转债发行情况 -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张[19] -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19] - 盘古智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可转债金额不低于12,000.00万元[20] -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20]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4] -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20%[24] -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22] - 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事项[22]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26][27]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27]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0%,公司有权赎回[28] -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28]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持有人有权回售[29] - 可转债存续期内,募集资金用途重大变化或标的股票终止上市,持有人有权回售[30] -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34][35] - 可转债转让采用全价转让方式并实行当日回转[3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享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35]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已审核通过并注册则延长至发行完成日[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