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阀门(920082) -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它文件 一并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就本次 2 法律意见书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易慧律师、林思汉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