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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600031三一重工(600031)2025-04-03 20: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席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人数不足董事会3个月内补足[6]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0] - 对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案[1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3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可现场或通讯会议,表决有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6]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董事及高管列席,可聘中介提意见[17] - 讨论成员议题当事人回避,会议有记录[1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