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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603393)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603393新天然气(603393)2025-04-07 17:15

交易信息 - 本次交易计划股东获1.85港元/股私有化对价[10][11] - 交易前亚美能源已发行33.95亿股股份,香港利明持股56.95% [12] - 2023年3月29日寄发私有化方案和协议安排相关计划文件[14] - 2023年7月11日私有化方案生效[14] - 2023年7月12日亚美能源股票于香港联交所退市[15] - 2023年7月20日交易对价以支票形式向计划股东支付[16] - 交易标的为亚美能源43.05%的已发行股份,计1.46亿股[17] - 香港利明持有亚美能源100%已发行股份[17] - 香港利明支付1.46亿股股份对价,合计27.04亿港元[18]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7.77亿元,同比增长7.40%[34][35]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11.85亿元,同比增长13.12%[34][35] - 2024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11.97亿元,同比增长17.79%[34][35] - 2024年天然气供应及相关行业营收82069.73万元,同比降25.92%[32] - 2024年煤层气开采及销售行业营收290760.37万元,同比增21.30%[32] - 2024年公司总体主营业务收入372830.10万元,同比增6.38%[3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71108341.40元,同比增4.90%[34] - 2024年公司总资产18268087176.51元,同比增25.44%[34] 持续督导 - 本持续督导期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1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正常,重组整合进展良好[37]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3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39] - 截至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41] - 截至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已完成[42]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保持增长[42] - 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符合预期[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42] 承诺事项 - 新天然气承诺为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22] - 新天然气控股股东等承诺为交易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规将暂停股份转让并赔偿[22] - 亚美能源承诺为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23] - 亚美能源董事等承诺为交易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规将锁定股份并赔偿[23] - 左娜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24]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新天然气等相关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情形,近年无相关行政处罚[24][25] - 新天然气控股股东拥有控制权期间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5] - 新天然气控股股东拥有控制权期间,上市公司优先享有竞争关系的投资机会[25] - 公司收购业务和资产按独立第三方评估及市场公允价格定价[2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按公允价格交易并披露[2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执行上市公司治理法规,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不公平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2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各方面独立[27]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必要时按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并披露[27]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自首次披露交易公告至交易完成/终止期间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7]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完成后将变为全资子公司,不改变债权债务结构,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19] - 本次交易符合法规及监管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27] - 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