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龙高科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 会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