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