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3][1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1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14]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审批进展 -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8] - 华能集团于2024年3月13日批准了本次发行[8]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 股权与资质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国际能源持有香港公司100%股权,香港公司持有桑河二级水电有限公司51%股权,控股子公司联合电力持有瑞丽江一级水电有限公司80%股权[2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等主要业务资质[22] 关联交易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与华能集团、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23] 财务审计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6日就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1] 控股股东情况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能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情形[18][19] 资产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主要土地面积约109,813,529.24平方米,已取得权属证书占比约97.11%[27][2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主要房屋面积约968,943.98平方米,已取得权属证书占比约87.30%[3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租赁土地面积约80,206,533.85平方米[3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25项主要境内注册商标、2,250项主要境内授权专利、121项主要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1][32][34] 重大合同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正在履行重大借款及担保、财产保险、购售电、工程设计及建造、对外担保等合同[36][37] 收购情况 - 2023年公司收购华能四川公司100%的股权[38] 合规情况 - 最近三年公司未修改公司章程[39] - 公司现任董监高无禁止任职情形,近三年人员变化合规[41] -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税种、税率合规,未因税收违法受重大行政处罚[42]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未因环保、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违法受重大行政处罚[43][44][46] 资金投向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RM水电站项目45亿元、TB水电站项目15亿元,项目投资总额总计784.10亿元[47] 处罚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被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26项,合计罚款21357686.68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3%[52] 财务投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存在少量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93%,未超30%[54] 诉讼仲裁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子公司无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5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无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52] 项目批复 - RM水电站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核准批复、环评批复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8] - TB水电站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核准批复、环评批复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9][50] 产业政策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7][50] 类金融业务 -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未开展类金融业务[55]
华能水电(600025)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