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 -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及独立董事、监事[2]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22] - 限制性股票(一类)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7] - 限制性股票(一类)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50%[28] 程序与披露 - 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合规[38] - 激励计划拟订、审议等程序符合规定[5]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