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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688584)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584上海合晶(688584)2025-04-08 19:4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至 11 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 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其中,执行董事是指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参加公司管理或执行公司业务 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除执行董事以外的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及执行董事数人。董事长及副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除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为当然执行董 事外,董事会得以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