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688584)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议 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