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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603806福斯特(603806)2025-04-09 17:4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 刘梅娟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现将本人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 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口是 2、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口是 回否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口是 4、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口是 ☑否 5、是否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口是 6、是否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